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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泸州市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5年口岸物流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口岸办超管 发布时间:2025-06-24 16:24:44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各区县(园区)口岸物流主管部门、社科联,各高校社科联、物流协会,省、市物流专家:

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、市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目标,抓好政策理论研究,现将2025年全市口岸物流重点课题研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选题方向

1.现代物流驱动泸州产业发展策略研究;

2.泸州港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物流网络联动研究;

3.泸州智慧物流平台建设与应用研究;

4.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路径研究;

5.降本增效,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研究;

6.建圈强链,健全泸州现代物流体系研究;

7.泸州国际物流大通道多式联运系统规划与枢纽建设发展研究。

二、课题管理

由市口岸物流办、市社科联共同开展课题立项和结项评审工作,跟进课题研究进度,收集汇总课题研究成果。请各区县、园区口岸物流主管部门,各级物流协会、高等院校、行业咨询机构以及省市物流专家积极申报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(一)课题申请。课题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《泸州市2025年口岸物流课题申请书》(下称《申请书》)。《申请书》一律用计算机填写,纸质材料各一式3份(含原件1份,复印件2份)经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,于7月4日前报送市口岸物流办;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,主题标注“XX申报泸州市2025年口岸物流课题”字样。

(二)课题立项。课题研究工作小组开展立项评审,对通过评审的课题予以立项,印发课题立项通知。(课题立项通知视为课题研究委托协议书。)

(三)课题结项。课题立项后,相关课题责任单位和个人认真开展课题研究,在要求时限内形成课题成果并填写《泸州市2025年口岸物流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》,提交市口岸物流办。课题研究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课题结项鉴定,按照“优秀”“良好”“较好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确定研究成果等次,完成课题结项鉴定工作。

(四)成果运用。课题结项前,课题责任单位和课题研究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发布、发表研究成果。课题结项后,成果作者具有使用权,市口岸物流办对成果拥有编辑、发表、出版等汇编权。

四、课题经费

课题责任单位或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匹配课题研究经费,市口岸物流办对结项鉴定“较好”及以上等次的课题给予适当经费资助(每个课题最高不超过2万元);对结项鉴定“合格”的颁发结项证书或书面通知,无经费资助。课题资助经费在结项鉴定后一次性划拨,具体金额以课题研究成果结项鉴定等次确定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各区县、园区口岸物流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课题研究工作,至少申报1篇以上课题;鼓励高校、协会,专家学者等积极参与。课题研究要紧密结合泸州实际,认真调查研究,既要体现真实性、原创性,又要具有针对性、前瞻性、实操性,课题研究成果查重复制比低于20%。

联系人:张杰;联系电话:15328306634;电子邮箱:383230069@qq.com;邮寄地址: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。

附件:泸州市2025年口岸物流课题申请书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泸州市口岸和物流办公室   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6月24日

附件:泸州市2025年口岸物流课题申请书.docx


终审:口岸办超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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