泸州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来源:口岸办 发布时间:2023-01-20 22:14:47 【字体:

  本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令第711号)等规定编制。全包括总体情况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,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,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,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。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网站(http://kawlb.luzhou.gov.cn/)全文公开。如有疑问请与廖强联系(地址: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;邮编:646000;联系电话:0830—3197419)。

  一、总体情况

  2022年,我办认真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始终坚持“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,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我办工作同研究、同部署、同推动、同落实,围绕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、持续稳定开行中欧班列、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、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等为重点进行信息公开,不断加强和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不断提升信息服务水平,确保高质量地开展信息公开。
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。

2022年,依托官方网站、“酒城口岸物流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信息985条(不含政务服务、企业信用、集体土地征收、投资审批、公共资源交易等专业平台发布的数据),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18条,官方微信推送信息281条,通过报刊、电视等传统公开载体公开信息86条。扎实做好网络问政,畅通来信、来访、来电和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,及时受理回复群众诉求;通过“主任邮箱”,向广大群众介绍了提升跨境贸易货物通关便利化、强化口岸开放平台建设、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运营等方面情况,通过网络互动交流形式回复人民群众9条提问,切实做到“民有所呼我有所应”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情况。

2022年,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;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情况。

我办不断加强政府网站、政务新媒体管理,提升互动交流水平,“酒城口岸物流”订阅量突破1000,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,完善《信息管理制度》,严格规范网上信息发布审核程序,发布信息由责任科室、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审核,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官网。

(四)平台建设情况。

2022年,继续加强与四川日报、泸州日报、泸州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合作,发挥好微信、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作用,推出了《政府工作报告里的口岸物流力量!》《寻找市第九次党代会中的口岸物流关键词》《非凡十年·泸州答卷② 实施开放合作提升行动 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》,《非凡十年 奋进泸州⑥ | 内陆变前沿,开放排头兵》等信息,取得良好反响,统筹谋划口岸物流宣传工作,营造良好舆论环境。

(五)监督保障。

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,加强日常监督检查,定期在泸州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工作动态和政务信息,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顺利开展;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考核,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第二十条第(一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制发件数

本年废止件数

现行有效件数

规章

0

0

0

规范性文件

2

0

8

第二十条第(五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行政许可

0

第二十条第(六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

 

行政处罚

0

 

行政强制

0

 

第二十条第(八)项

信息内容
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 

0

  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
申请人情况

法人或其他组织

总计

商业企业

科研机构

社会公益组织

法律服务机构

其他
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

0

0

0

0

0

0

0
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

(一)予以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三)不予

公开

1.属于国家秘密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

0

0

0

0

0

0

0
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四)无法

提供
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五)不予

处理
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

0

0

0

0

0

0

0
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

0

0

0

0

0

0

0
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

0

0

0

0

0

0

0

(六)其他处理
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
0

0

0

0

0

0

0

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
0

0

0

0

0

0

0

3.其他

0

0

0

0

0

0

0

(七)总计


0

0

0

0

0

0

0
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

0

0

0

0

0

0

0

  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行政复议

行政诉讼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

复议后起诉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结果维持

结果纠正

其他结果

尚未审结

总计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0

   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(一)存在不足。

2022年,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加强和改进一是宣传体制机制有待优化。围绕单位业务工作开展的专项宣传策划水平还需提升,对外宣热点敏感程度还需提高,宣传文稿质量与内容还需进一步提升,宣传方式比较单一,原创内容不够丰富。对政策解读的力度不够大,对公众关心的热点、焦点问题信息关注、回应不够。二是与外部媒体交流合作不够。宣传渠道尚处于初步建立,与各大媒体联系不够紧密,信息互通效率不够高。宣传力度有待加强,重要新闻转载速度与数量还需提高,与外部媒体沟通交流还需加强。

(二)下一步打算。

一是提高思想认识。进一步提高站位,深化认识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、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,进一步统一思想,深化认识,确保组织到位、措施到位、责任到位。二是提高工作质效。进一步促进公文办理信息化水平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,加强工作交流,积极学习先进经验,全面落实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责任,加快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地方特色应用功能建设、加快构建口岸物流服务、强化物流企业大数据分析运用、提升全市物流企业数字化应用水平。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审核。对发布信息严格审查、严格控制、严格把关,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运行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强化管理和责任,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,做到“上网信息不涉密、涉密信息不上网”,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升信息质量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2年,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,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州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网站(网址:http://kawlb.luzhou.gov.cn/)“政府信息公开”平台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”栏目获取。

    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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