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设机构
市口岸物流办设下列内设机构:
(一)综合科。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,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目标、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;承担宣传、信息、生态环境保护、保密、信访、政务公开、财务、后勤、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;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、干部人事、教育培训等工作;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。
(二)规划政策科(多式联运科)。牵头拟订全市口岸建设和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政策措施,统筹协调本地邮政行业规划与口岸物流规划的衔接;研究分析口岸建设和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;负责物流枢纽的规划、建设和发展,协调推进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;协调建立以泸州为枢纽的水路、航空、铁路、公路等多式联运体系;协调推进水路、航空、铁路、公路等物流通道的开通;协调推进国际航线开通,发展国际物流;承担先进运输方式和现代物流技术的推广工作;牵头负责口岸、物流业的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;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;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、重要会议筹备、机关内部审计等工作。
(三)口岸服务科。协调推进公共口岸服务体系、海关特殊监管区、口岸政策功能区的建设与发展,协调口岸管理工作;组织协调口岸开放、口岸功能平台等的报批工作;协调组织运输部门做好过境物资的集、疏、运工作;协调推进便捷通关模式;协调推进口岸信息化及电子口岸建设;协调直属口岸查验机构的相关工作;负责对新开口岸和口岸功能平台的管理机构、查验部门的设置、人员配备、办公以及生活设施等进行规划;负责口岸业务运行的研究分析。
(四)物流产业科(安全生产监管科)。指导市级战略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;组织拟订全市物流集中发展区及重大物流项目规划,拟订物流集中发展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、制度并监督实施;负责市级物流集中发展区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负责县级物流集中发展区规划的审核并进行指导、协调和服务;负责全市重大物流项目收集、审核、资金统筹、监督实施和考核,组织申报国省专项资金、基金中涉及物流方面的专项并监督实施;牵头协调重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工作,参与全市重点物流项目的登记备案,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;负责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,协同推进供应链发展,促进以现代物流业为支撑的供应链体系建设;负责物流企业、物流市场的培育;负责全市物流业运行统计监测分析;拟订促进冷链物流、城乡配送、电商物流、快递物流等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;协助做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;负责指导和规范现代物流业行业商会、协会等社团的工作。
机关党委。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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